符合条件者需补缴附加税费,前提是在规定时段内曾实际缴纳过增值税,相关纳税人须向地方税务局办理后续缴纳手续。
附加税是正税的另一种说法,是伴随正税征收的一种税费,需要以正税为基础才能实施,正税是附加税的前提条件。附加税的纳税人身份和独立税相同,但税率有单独的设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对附加税实施了全面的规范和压缩,导致附加税的种类明显减少。历史上,国家曾经征收过多种附加税,包括工商营业税附加税、工商统一税附加税、农业税附加税、城市房地产税附加税、工商所得税附加税等。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这种附加税是伴随正税征收时额外征收的一种税目,作为独立税种存在时,其征税依据通常是正税的应纳税金额,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例,它的计税基础是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营业税的税额。
这种税是在主要税种征收时额外征收的税金,属于主要税种的补充部分,一般按照主要税种的征收规范来征收。例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一同征收的地方税,是加在主要税种之上的,以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来征收的税金,就属于此类附加税。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城建税的应缴金额按增值税与消费税之和计算,乘以规定的税率,具体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而异,市区为7%,县城或镇以及非市区的工矿企业为5%,其他地区为1%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1%.
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1%.
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计算,现行税法明确标准税率为二十五个百分点,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一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负为十五个百分点,规模较小且盈利微弱的企业税负为二十个百分点,非本地注册的企业同样适用二十个百分点税率
基础算式如下:须缴税收入=总收入减去可减除项目数额,需交税款=须缴税收入乘以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