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
依据等相关规定,身为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
对于事,其处在独立判断的立场之上,以认真的态度去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
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有关募集资金,在2016年半年度的存放状况,以及使用情形的独立看法 。
经过仔细核查,那家公司所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真实的,。
实事求是的、客观的展现了公司募集资金所具有的存放状态以及使用状况的实际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形,与,。
运用和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给定的,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的规范要求 。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独立意见
,在规定时期内,公司跟控股股东以及其他有联系的方面所产生的资金往来一概都是因为正常的经营 。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到这个报告期末时,公司对外所拥有的担保余额是284,972.06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为),。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于本报告期末,归属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畴 ,占比情况为 。
占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六十四点二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是人民币七十五万三千二百四十九点二二万元(其中包含为) 。
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69.72%。
此报告期之中,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进行担保之情状,并且也无前面期间所发生然而延续至本报告 。
存续期间的违规对外进行担保行动安排。企业未曾针对控股股东,以及任何非法组织单位或者个体开展担保行为 。
保。
4、公司制订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清晰明确地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有着审批程序,还有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且该管理办法被严格执行了,由此控制了对外担 。
保的风险,从而避免违规担保,保证了资产安全。
综上所述,我们持有这样的看法:该公司对于中国证监会所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做到了严格的执行 。
你提供的内容不完整,请补充完整后以便我按照要求进行改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也就是证监发120号这个文件,与之相关的,一些有关的文件 。
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对外担保风险予以严格把控的。在报告期这个时间段之内,并没有任何明显的迹象能够表明 。
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三、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步骤,具备合法性,拥有有效性,此次提名人,是于全面知晓的基础之上 。
乃是基于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乃是基于被提名人的职业经历,乃是基于被提名人的专业素养等这般综合情况来开展进行的。
2、本次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3. 依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等一系列相关资料,我们并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司法》的情形,。
被规定的那种情况,还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这种现象,其任职资格是符合《公司》 。
结合《法》里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中的相关规定,还有《公司章程》里的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是合法的。
经打听知晓,被提名人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备相关决策能力,还具备相关监督能力,同时具备相关协调能力,能够。
达成能够胜任相关职责所提出的要求,拥有担当公司董事职责理应具备的能力,此为独立董事候选 。
每个人平均持有,由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并且满足充当公司,所要求的条件 。
独立董事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数量没有超过5家,并且存在连任情况 。
时间未超过六年。
5、认同公司董事会所提名的,为王柏兴先生,为龚茵女士,为周建新先生,为詹祖根先生,。
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地位、发挥董事作用的代表人物,是被提名的马晓虹女士啦,还有陈昆先生呢,同时,会同意去提名赵世君哟。
这位先生,金晓峰先生,李永盛先生,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处于独立状态 。
董事候选人,在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完毕且无分歧意见之后,会连着非独立于董事的候选人,一起提交给股东 。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四、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自2016年8月24日起,公司续聘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陈波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沈恂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胡常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聘任程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其选举以及聘任的程序,契合《公司法》,并且相符于《公司章程》的规范 。
规定,公司之中,高级管理人员,于任职资格层面,需具备履行职责之时所应具备的能力,以及相应的条件,能。
能满足所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担当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 。(你提供的内容似乎不完整,可补充完整以便更准确改写)。
针对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我们认可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
(以下无正文)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在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对应独立意见,于本页进行了签字 。
页)
赵世君 金晓峰 李永盛
2016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