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因网购评价引发冲突并被店家追砍的事件在社交平台上引起广泛关注,居住在济南文化东路某小区的受害者岳某,仅仅因为未在饿了么平台给予外卖好评,就在自家门外遭受店主王某的暴力袭击,王某手持菜刀对其进行了攻击,导致岳某身体多处受到砍伤。
店家因涉嫌伤害他人行为被刑事拘留,这让小编内心突然感到不安。对方动不动就挥舞刀具,尤其还是在自家门口,难道是要让小编从此足不出户,完全避免外出吗?
自从网购有了评论这一步骤,因差评带来的纠纷就愈演愈烈。
河南省一名姓张的女士,由于网购商品存在瑕疵,向销售者提交了负面评价,却因此遭到对方恶意报复,其手机被恶意软件锁定,导致短时间内收到大量骚扰电话,高峰时段每小时接到上百个来电。
不仅有各种花样繁多的急迫电话,还有销售直接登门拜访的举动。武汉的唐先生,就因为在网上发表负面评价,竟然受到深圳店铺销售人员的亲自登门交涉。
小付作为一名女大学生,她的经历实在令人愤慨,自从收到了店铺发送的恶意短讯,声称要把她的个人信息公布在色情网站上,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如此放肆的恐吓行为,难道就不担心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吗?
同类的困扰并非仅限于本土,美国有个叫Matthew Garrett的开发者,在亚马逊美国站点购入了一盏智能蓝牙可调光型的灯泡,因对灯泡的品性不满,这位坚持原则的年轻人仔仔细细撰写了八百字的评论反馈给销售方,同时给出了最低评价。紧接着他陆续收到来自中国商家的若干封电子函件,要求其移除那条评论。
他搞不懂为什么收到负面评价后卖家不检讨自己的作品,反而不停恐吓购物者。编辑觉得那个购物者真是可怜,同情了它半分钟。
Matthew Garrett 推特
给我叶良辰一个不要差评的理由
移动网络技术迅猛进步,网络购物已融入日常活动,很多人投身于电子商务行业,今年五月公布的《2016年中国网络购物者行为及倾向调查报告》表明:2015年,在3220个受访对象里,每七天都有进行网络交易的人超过三分之一,其中百分之十五点八的人每月会实施三次网络购买行为
自从国家领导人启动“一带一路”倡议之后,众多国内企业不再局限于本土市场,转而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寻求将商品推广至国际平台。
当前,顾客群体变得分散,整体经济态势平稳,电子商务领域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为了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众多商家都在竭尽全力,运用各种策略。商家时常推出减价、赠送礼品以及举办各类促销活动,元旦期间会有促销活动,平安夜则有狂欢促销,不会错过任何一个节日的优惠,情人节更是细分为东方情人节、西方情人节、白色情人节等不同版本……双十一的半价促销还不够过瘾,双十二接着来,6.18期间有买三赠一活动,不仅有返券,还直接降价,如果这些还不够吸引人,就会向你发送大量的红包
经过诸多周折,若店铺遭遇满屏的负面评价,其经营状况将岌岌可危啊!
据一位电商店主刘先生讲,负面评价会直接关系到卖家的信誉,信誉降低,店铺的升级就会遇到阻碍,买家在购物时也会加以考虑,如果负面评价累积过多,顾客就会离开,要弥补一个负面评价造成的不良后果,卖家往往需要获得一百多条正面评价。
因此众多商家将负面评价视为店铺存亡的关键,常常面对差评如同遭遇瘟疫般恐惧。刘先生指出:有时即便商品本身没有瑕疵,仍有许多顾客表示不满,甚至利用负面评价作为筹码,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每逢此类情况,店主往往感到十分为难。
我认为,一旦产品存在瑕疵或服务不尽人意,那么给出负面评价就能让问题得到解决!假如仅仅是希望获得额外福利,或者进行无意义的捣乱,那就请停止这种行为,毕竟我不愿看到他原本神采奕奕的面容,因为我的介入而显露出一丝无奈的神情。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网购安全了
淘宝网近期制定了新措施,针对差评引发的争议问题,对“恶意骚扰”行为的监管界限进行了界定,同时引入了“主动联系核实”的程序。平台会主动联系投诉卖家的过往顾客,通过审核“过往服务表现”“不良行为档案”等信息来评估情况。数据显示,今年6月新措施实施后,淘宝网总共联系了66位卖家进行信息核实,最终对其中14位表现极差的商家实施了惩处。
淘宝平台最新条例明确,不良滋扰涉及会员运用恶劣方式针对他人进行滋扰、贬损、恫吓等,从而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情况。与2012年的条款对比,现行规定新增了贬损与恫吓两类情形,监管领域有所拓宽。新条例不仅关注滋扰行为的频数,更关键的是评判标准在于是否给他人精神与肉体带来严重损害。阿里巴巴消费者体验发展事业部的业务专家宗布表示。这表明,往后遭遇相似情况的顾客能够站出来,一起提供证明。
遇到接连不断的网购评价矛盾,部分权威人士强调:分析“负面评价被删除”现象需保持冷静,通过合理途径进行探讨。首先,应该实事求是地了解事件全貌,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必须深入挖掘内在原因;其次,即使出现了此类情况,也不应该抹杀“互联网+”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优势。毕竟,唯有理性才能导向未来,网络环境中的良好机制,才能得到有效构建。
律师任鸿研究消费者保护法时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条款,购买商品和使用服务期间,个人的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会受到尊重,个人信息也能获得法律保护;消费者还具备监督商品服务及权益保护工作的权利,这项权利涵盖举报和控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那么,依据事实对商家做出负面评价,同时维护自身作为顾客的基本权利,这是合法合理的。
最终小编打算用谦谦的口吻表达:本人期盼全球安宁。单手难以成事,买家若对服务有意见,双方可以当面沟通,多数问题可通过共进餐食化解,倘若仍无效果,再添一次饭局亦可。切勿以激烈言辞攻击卖家,毕竟众多卖家同样心存善意;至于卖家,若不希望收到负面评价,就必须持续优化自身商品,并提升服务水准。所以,求各自安好,不要再来绑架我的言论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