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 刘一潼 陈丘轲
“刷单”所获收入,网店的“代运营”情况,真假难辨的灵活用工平台,互联网平台经济势头迅猛地发展着,新的业态持续涌现,新的问题也接连不断地冒出来,这对税收监管而言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去年6月,《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正式实施,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针对辖区平台企业集聚、业态多样的特点,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当作“强基工程”重点任务,以“找准户、报准数、用好数”为主线,借助大数据赋能精准监管,探索贴合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特点的税收监管新举措。

图为长三角(南京)直播电商产业示范区。
“找准户”,摸清平台家底
互联网平台企业经营形态有着灵活的特点,其隐蔽性还很强,在传统监管模式的情形下,不少呈现“隐形”状态的平台企业易于成为监管方面的盲区。“某连锁奶茶品牌具备线上点单小程序,实际上已然构成平台,各个门店均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另外写字楼里存在文化传播公司,实际上是签约了十余名主播、粉丝量达到上千万的小型MCN(多渠道网络)机构。”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的刘卓文说出了平台企业识别所存在的难点,即这些企业外在具有的特征并不明显,仅仅依靠传统方式去进行摸排,非常容易被遗漏。
建邺区税务局针对监管对象识别难题,构建起这样一个识别流程:通过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再利用模型进行识别,最后经过人工进行核实,此为标准化识别流程。其一,此局将市监、发改、宣传等部门的平台企业监管信息予以整合,凭借纳税人发票数据,依平台企业结算收入的受票“特定主体公司”作为切入点,沿着线索探寻蛛丝马迹;其二,引入“企查查”“抖查查”“灰豚数据”等第三方软件来补充信息,结合ICP(网络内容服务商)以及EDI(电子数据交换)许可信息、达人和粉丝数量等标准多重进行验证,以此保证平台企业应报全报。
立足此情形里,为促使平台企业“模样勾勒”更精确无误,税务领域之中担负职责官吏,还巧妙运用Python这类数据剖析工具,从中提炼那些已然被纳入管理范畴的平台企业、MCN机构所共有的“特性表征”,架构起平台企业批量预测辨认模型,进而形成初步排查的名单。紧接着,经由人工途径逐个去探寻摸排各个企业的盈利方式、业务本质、开票状况等至关重要信息的说,最终非常准确地把符合既定报送范围的监管对象给锁定。
当下,全市税务部门已精确排查123家互联网平台企业,还排查了64家MCN机构,进行识别,其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一,并且成功构建了覆盖整个区域的平台企业监管清册。
“报准数”,筑牢数据基石
南京市税务局针对平台企业在涉税信息报送方面存在的“不会填、填不准”这一痛点,把数据报送拆解成“梳理问题、分类辅导、数据核验”这样一种闭环管理机制,对其层层进行把关,以此让数据报送变得更加规范、更加精准。
围绕9张报送表单,税务部门逐一明确填报口径,从源头把好数据质量关,围绕近200个报送项,税务部门逐一明确采集范围,从源头把好数据质量关,围绕近200个报送项,税务部门逐一明确校验规则,从源头把好数据质量关,南京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干部范佳伟,介绍了他们梳理前期发现的典型问题,编制了数据报送“错题集”,让企业一看就懂、一填就对,还梳理了模拟报送中的错误案例,编制了数据报送“错题集”,让企业一看就懂、一填就对。
与此同时,南京市税务局采用“全覆盖 + 点对点”这种分类辅导的模式 : 其一,层面是组织开展全量平台企业专门的培训,将填报要点与易错事项集中起来进行解读;其二,还有对头部平台企业给予上门进行辅导的举措,从而解答个性化的问题。举例来说,针对头部网络货运“运满满”平台运营主体分工繁杂、注册经营者数量众多这样的问题,雨花台区税务局前往上门进行辅导并答疑,对错误数据逐条进行核验验证,以此帮助企业准确完成涉税信息的报送。对于其他相关企业所提出的涉税诉求,该局构建了一种动态机制,这一机制是“日跟踪”,是“周调度”,是“月复盘”。并且做到在第一时间,进行响应,进行答复。
而且,建邺税务局与栖霞税务局以及江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共同开发了平台企业和MCN机构数据治理对账指标,借助开展逻辑校验以及完整性筛查来进行数据核验,累计识别并整改了21户次数据报送质量方面的问题,以此为后续分析筑牢数据基础。到目前为止,全市税务部门已经完成了两次涉税信息报送任务,准期率达到了100%。
“用好数”,实现监管增效
南京市税务局为达成精准“画像”以及风险预警的目的,按照平台类型、规模体量、合规历史等方面维度,从而给平台企业构建分类标签,又把相关企业纳入统一管理台账之中,以此致使底册信息做到清晰可溯。鉴于平台经济新业态所引发的监管空白状况,编制出诸如灵活用工平台常见风险点审核、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申报差异辅导等配套指引,统一设定高风险灵活用工平台准入标准以及经营者注销环节核查要求,使得基层监管拥有可以遵循的章法。
平台监管效能要提升,部门联动是少不了的。就拿建邺区来说,当地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构建起“刷单”行为线索交换机制,还联合展开“逃逸式”注销专项治理,进而形成“监管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共治”的局面,引导平台以及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合规遵从度,促使平台经济在规范当中实现发展。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6年4月1日A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