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
释永信被实名举报的事件,经过一段时间的平静后,近日出现了新的动态。据悉,郑州市公安局及其下属的公安业务系统中的几位担任领导职位的警官,因为涉嫌泄露了有关“释永信报案”的询问(讯问)笔录,已经被上级部门采取了“暂停履行职务”的处罚措施。目前,这些涉事的责任人正在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7月底,网络上的“释正义”接连对释永信进行举报,坚定地指控他出轨、诈骗,并与数位女性育有私生子女,此言一出,立刻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他甚至还公开展示了多份警方询问笔录的副本,声称这是证明其指控的“铁证”,这也同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然而,这些笔录实际上所反映的是,释永信作为被询问对象,在公安局对一起某女性涉嫌敲诈他的案件进行了陈述。警方的调查记录仅是对涉案人员陈述的记录,这并不等同于司法机关已经确认的实际情况。
正如8月2日新京报社论所指出:警方笔录属于《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的“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内容不得外传。若公权力失去规范,其严重性远超个别僧侣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因此,此次涉嫌泄露笔录的警官被追究责任,充分展现了法律的严肃性。法律面前,无人能越界,无人能以“举报”揭黑为借口而置法律于不顾。
目前该警官已被暂停职务,因此,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便是:关于释永信举报案的调查情况究竟如何了呢?涉嫌泄露笔录的警官遭到停职处分,这一事件将举报取证手段的合法性争议推到了公众面前,同时也让释永信事件再次成为舆论焦点。这并非本次“举报门”的终结;相反,正如部分网友所言,警察的停职从侧面印证了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这里指的是信息本身的真实性,而非证据的可靠性)。
相关监管部门不容忽视这些显而易见的线索,必须深入调查释永信所涉男女关系以及所谓的“捐款换人”事件。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事件构成了释永信被指控的多项违法和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因此,笔录所涉案情的具体情况,还需由涉事警方等在细致调查的基础上,依照法律予以公开。
对于释永信被举报这一事件,理应启动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全方位调查。据国家宗教局宣传处于8月27日透露,该局已将有关释永信的举报材料转交给河南省宗教事务部门进行核实。随后,河南省宗教局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他们已经组织了工作人员参与调查,一旦调查结果出炉,将立即对外公布。我们期望这种信息的发布,并非只是冷冰冰的处理方式,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结果公开,更要包括调查进程的实时更新。
最终而言,释永信被举报事件的诸多细节与进程,理应置于法治的审视之下,并以遵循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目标。在法治的框架内,实施“依法裁决”的原则:不论是享有崇高社会地位的少林寺住持,亦或是身份隐蔽的举报者,抑或是泄露录音资料的警察,评判他们对错的标准,最终且唯一,只能是法律。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