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我国证券交易里,上市证券出现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时,证券交易所于股权〔债权〕登记日〔B股为最终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对相应证券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现象,来浅要分析我国证券交易所现行除权除息规则的合理性。这里所说的除权,是鉴于公司股本增加,使得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降低,进而要在该事实发生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去除这部分因素,最终形成的除去行为。减除股利是借助公司股东对红利予以安排,致使每股股票所指征的企业实际价值也就是每股净资产出现削减,在该事实发生以后,要从股票市场价格里将这部分因素去除,进而形成的去除行为 。
根据《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章》第九十六条当中所规定的内容,除权〔息〕价用于计算的公式是这样的:
除权〔息〕报价=
〔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以燃气股份〔股票代码000793〕为例:
前收盘价内容为,在股权登记日,也就是2000年3月10日,那一天的收盘价格是23.46元 。
现金红利:0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0配3
配股价格:11元
按上述公式计算:
那个除权报价呢,它等于,用中括号括起来的,小括号里头是,二十二点四六一减去零,再加上十一个零点三,然后除以,小括号里头是一加零点三,最后算出来等于二十点五八元 。
近些年,有部分进行股票投资的人,已然针对上述提及的除权除息相关规章,表达出了质疑的态度。并且,情况更为严重的事出现了,南京有一位从事股票投资的人员,因为这样的缘由,把证券交易所告上了专门处理案件的法院,然而该案件并没有被法院受理。那些进行股票投资的人们普遍持有这样的看法,投资者由于持有某一只股票,进而获得了上市公司给予的安排,这种安排涵盖了分红以及送股等方面。可是,因为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在进行除权除息操作之后出现了下降的情况,与此同时,股民还需要上缴占比为20%的所得税,所以导致个人财宝总额在经过这样的安排之后,相对于安排之前,不但没有实现增加,反而出现了削减的状况。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用于计算股票除权除息后价格的方法,不但不公正,而且是不合理的,致使股民在享受上市公司安排之际,仅仅得到了安排的形式,却没能得到安排的实质。鉴于此,他们提出,正确的除权除息股价计算公式应该是:除权除息价等于〔除权除息前收盘价加上配股价乘配股率再加上每股送股额〕除以〔1加上送股率加上配股率〕。其中,公司派发红利时不进行除息。
二、对证券交易所现行除权除息规章的合理性剖析
由对世界各个国家以及地区证券市场之上普遍通行的除权除息方面的规章,还有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展开讨论,我们得出这样的认知,亦即在我们看来,上述那些股民所提出的质疑难以站住脚跟,我国证券交易所当前所施行的除权除息规章是具备合理性且合乎法律规定的。主要的理由呈现如下:
依据上市股票相关定价原理,上市交易股票的价格,是由涵盖公司资产状况等在内的多种因素所确定的,在进行相关安排之前,股价里面包含了待安排利润那部分资产的价值,而在进行安排之后,这部分价值就转移到投资者手里。简单说,上市公司利润的安排,在性质方面是一种财宝的转移,并非财宝的制造。当上市公司给投资者派发红利时,派发红利这个行为本身并不创造财宝,安排前后公司总的财宝也就是价值,是保持不变的。所以,在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之际,就得针对股票实施除息操作;在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之时,就得针对股票开展除权行为。
从世界各国以及地区证券市场的运作情况来讲,上市公司分红之后,对股价进行除权除息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样的,然而因为市场结构存在差异,所以在除权除息理论价格的发布方式上有略微不同,主要能够分成两种模式:一种是欧美市场的中介机构以及信息服务商主导的模式,在这些市场里,由于投资者并非直接接收证券交易所的行情信息,所以行情信息供应商(比如Reuters和Bloom;berg)以及经纪业务服务商等机构,承担依据上市公司的分红信息来对股价计算除权除息理论价格,并提供给自己客户的责任。供应股价行情显示的这些机构,为提示投资者留意,会使用譬如EX前缀等一些特别标志,这些服务商的软件还具备对历史股价复权计算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