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崇高岗位,常被称作培育幼苗的园丁。然而,部分教师为获取额外收入,参与微商经营,这种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晋江市教育机构发起针对教师从事微商行为的专项整顿,获得了家长们的广泛赞同和帮助,由此可见教师做微商在社会上造成的恶劣影响。
也许有人觉得,老师课余搞网店经营,只要不干扰正常授课,问题不大。可人的精力毕竟有上限,分心太多,其他方面就会受影响。教师从事网店销售,学生受到的并非轻微伤害,而是严重损害。
再说,老师从事微商业务,家长或许就会成为目标群体。通常情况下,教师和家长之间设有联络的微信交流群,一旦老师在微信平台公布了从事微商的情况,即便没有直接请求家长购买,家长也可能会根据个人喜好进行选择。
从不同层面来说,中央纪律监察机构已经清楚界定了公务人员不可以参与商业行为,这涉及到在电商平台建立店铺和经营网络销售业务。公立学校的教师,作为依靠国家财政维持的公务人员,自然要遵守相关行政规定。
当前,政府层面持续加大对教育领域的关注力度,教师的经济收入正逐步获得改善,倘若教育工作者难以抵御物质利益的引诱,那么,不妨主动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教育工作,转而致力于开展微商业务,从整体上而言,禁止教师从事微商活动,理应成为教师队伍管理的重要内容,晋江市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参与微商行为设置限制措施,此举不仅可行,而且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