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务服务中心最近发布了《关于健全信用重塑机制的执行计划》(简称为《执行计划》),目的在于健全一致有序、合作共用、合理便利的信用重塑机制,以便更有效地协助信用个体快速方便地恢复信用。
处理信用改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计划》制定了十个核心事项。首先,整合信用信息发布渠道,规定“信用中国”网页负责汇总展示各种公共信息数据。
其次需要健全失信记录的分级规范,把失信记录划分为“小错、中错、大错”三个层级,同时规定好每个层级的公示时长。
三是清晰信用修复申请路径,信用中国网站受理所有需要信用单位自行发起的信用修复请求,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布置实体服务点。
第四点在于精简需要提交的信用恢复相关文书,同时提倡相关行业管理机构利用自身建立的电子平台直接调取所需凭证。
第五点在于明确信用修复办理的职责归属,依照“责任主体负责认定,责任主体负责修复”的规则来实施修复流程。
第六点要清楚说明信用补救的处理时间,通常情况下,从接到信用修复的请求开始,十天内应该把补救的情况告诉对方。
七是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依法依规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
八是健全异议申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异议申诉。
要联合促进重整和解的机构,让那些面临破产的企业能够快速恢复信誉,确保它们可以继续运营,并且有持续发展的空间。
规范征信机构对信用信息的运用方式,加强征信业务各个环节的数据质量监管,提高数据精确度和时效性。
《实施方案》着重指出,相关单位需处理信用修复的制度修订废止及说明事宜,依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数据规范,健全本单位的系统信息,时常查验信用修复信息的正确性。需强化对信用重建事务的统一管理,依照“一次办成”准则,在接收处置、信息更新、异议解决等环节促进单位协作,增强数据汇集交流,持续优化信用重建作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