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 封面新闻的记者接到通知, 从广安市武胜县法院那里得到了一则消息, 该法院在最近这段时间, 审理了一起案件,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子, 而引发这场纠纷的原因, 是有人采用了过激的方式去进行维权。
据告知, 在2025年8月中旬的时候, 周某乙在多次接到某电器公司所打来的电话之后, 前往该电器公司的门市, 拿去了若干礼品, 紧接着就被门市的销售人员, 推销了一款学习平板, 周某乙在听完相关介绍以后, 感觉确实存在需求, 于是便花费了大约3000元, 将其买下。
可是呢, 他把平板带回家里以后, 家里人却跟他讲, “这台平板是杂牌的, 也就是只值几百块钱而已”, 周某乙由此觉得自己被骗了, 于是就有了退货的念头。
周某乙, 在儿子周某甲的陪同之下, 去到了购买平板的那家电器公司门市申请退货, 可是嘞, 那个门市的负责人宣称, 该平板并非是自家店铺当时正在售卖的商品,而是某厂家派人前来进行推销售卖的商品, 所以拒绝给予退款或者赔偿, 哎。
经过多方进行调解, 结果都没有成效, 周某甲内心感到特别气恼, 想要去发泄针对该电器公司的那种不满情绪, 于是就使用塑料桶, 在化粪池那儿把粪水装满, 在某一天的凌晨时分, 趁着四周没有人的时候, 把粪水泼洒到该电器公司的两个门市入口处的玻璃门上, 粪水进而蔓延到门市的内部, 还浸入到地板砖的缝隙里面。
在当日上午这个时间段, 周某乙又一次前往该电器公司, 去协商退货相关事宜, 之后双方经过协商, 达成了补偿协议, 最后周某乙收到了来自该电器公司的微信转账1300元。
之后, 那家电器公司向武胜县法院提起诉讼, 诉求周某甲赔付因卫生消杀产生的费用, 以及门市外瓷砖更换所需的花费, 还有电器浸泡造成的损失, 以及停业期间的损失, 以及广告宣传方面的支出, 以及品牌贬值带来的损失, 各项损失总计6万多元。
该案被受理之后。武胜县法院取出资料了。武胜县公安局所具备的那些案件档案资料。在对于事件的起因以及经过都做了了解之后。法官认为呀。周某甲针对那个电器公司做出了侵权这种行为。那么按道理应该去赔偿合理存在着的损失了。
该电器公司所主张的赔偿费用, 实在是过高了, 其中部分赔偿项目, 是缺乏证据来加以证明的, 还有些呢就跟本次案件并无关系, 所以就不予认定, 综合考量该电器公司所提交上来的证据, 武胜县法院最后判定周某甲去支付该电器公司针对卫生消杀、门市外瓷砖更换等方面的费用三千余元。
近些年, 不少地方出现了流动推销人员, 靠着信息不对称以及虚假宣传等办法, 把产品以远远高于市场的价钱推销给中老年人, 不少中老年人在巧语劝说之中误觉得买到了实惠, 直到付完款之后才一点点察觉到问题, 可是, 到了这个时候推销人员常常很难联系得上, 就算可以找着对方, 协商退款的经过通常漫长而且艰难。
法官提醒了, 哪怕个人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的权益遭受损害, 那也一定得理性地运用合法的方式去主张自己理应拥有的权益, 至于为了发泄一时之愤而去侵害旁人利益这种行为, 不但不能够把自己原有的损失给挽回来, 反而会因为这种侵权的行为而要去承担相应的且与之对应的赔偿责任。



